时间 :2017-03-07 来源: Views:3258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主席格雷格.梅德科拉夫特签署了《金融科技信息共享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将就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动态及相应的监管政策共享信息。此外,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日前也表示,任何金融业务都要有牌照,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尤其是流动性风险。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的态度正在出现变化,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措施将会被付诸实施。
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资总额从17.91亿美元增长到232亿美元,增长接近12倍;2016年亚太地区金融科技投资总额从2015年的52亿美元迅速升至112亿美元,其中中国区域的投资达到了102亿美元,贡献了亚太地区投资总额的九成,中国监管层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态度将会是影响整个亚太地区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澳签署金融科技信息共享协议 监管信息将实现共享
金融科技由互联网金融演化而来,重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通过两者结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其包含领域十分广泛,既有此前为大众熟知的P2P,又有当下时髦的ICO和大数据征信,并且基于科技手段的运用,金融科技也在不断的发展演化。但不管怎么发展变化,金融科技最终都是要依附于实际的金融业务,而金融业务的核心就是风险控制,可见,有可能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的,不一定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也有可能是一些大型的金融科技公司,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注重“穿透式”监管的大背景下,如果金融科技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被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管理就是理所当然。并且,由于科技的发展,在发展科技金融过程中如何实施对数据隐私和个人隐私的保护也成为监管的重点。由于金融科技使得金融风险更加具有隐蔽性、传播速度更高、影响范围更广,一旦发生风险,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无疑,加强监管的重要一点就是进行牌照化,且不因使用技术的不用而改变。
立足金融科技本身发展来看,如若对金融科技企业实行牌照化管理,将会大大提高从业门槛,也会有助于整个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牌照和IT系统的构建成本将会成为阻碍金融科技公司或者传统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业务起步的最大因素。不过,金融科技未来一定会引起传统金融行业变革,也会促使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技术革新,然而依据国内的基础市场环境与变化,短期来看,金融科技最主要的还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做风控与平台管理,规避欺诈和信用风险是金融科技目前最让人推崇的两个使用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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